一文了解進博會展期內銷售的進口展品稅收優惠政策
2022/10/8 10:42:28
對進博會展期內銷售的合理數量的進口展品免征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
不包括國家禁止進口商品,瀕危動植物及其產品,煙、酒、汽車以及列入《進口不予免稅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目錄》的商品。
合理數量指什么
1-5類展品,每個展商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銷售數量不超過列表規定;其他展品每個展商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銷售限額不超過2萬美元。對展期內銷售的超出政策規定數量或限額的展品,以及展期內未銷售且在展期結束后又不退運出境的展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照章征稅。
如何申請辦理?
參展企業名單及展期內銷售的展品清單,由承辦單位中國國際進口博覽局和國家會展中心(上海)有限責任公司向上海海關統一報送。
政策依據
《關于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展期內銷售的進口展品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20]38號)